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适用场所:
燃油、燃气的锅炉房、柴油发电机房;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;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;面积≥140m2的控制室、主电室、电气室;厂内电缆隧(廊)道、厂外连接总降压变电所(或其它变电所)的电缆隧(廊)道、电缆夹层;锅炉房燃烧器、主油箱、油清净机、BFPT油箱、贮油箱;水力发电站的水轮发电机、油罐室和油浸变压器室等;天然气压气站和注气站、输气管、输油管、油井、天然气井;酒精储罐;以及甲、乙类危险品生产车间及仓库;包装纸箱、烟草等丙类仓库;木材场、造纸厂、印刷厂、棉花加工厂、胶带厂;城市地下电缆隧道,市政交通隧道;铁路沿线的高低压变电站;铁路运输的内燃机车、电力机车;各种机动车辆的发动机。

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安装与使用
1、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,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,若需变动,须经设计部门认可,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。
2、用于固定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支架、活动支座,应选用M10的膨胀螺栓进行固定,安装应稳固牢靠,不得出现松动现象。
3、局部应用的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应对准保护对象,将保护对象有效的控制在灭火装置的保护范围内,以便出现火情时能有效灭火。
4、当系统中发出声光报警时,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撤离火灾现场,以免因火灾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,或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喷放造成人员不适。
5、发生火灾时,火灾探测器会将火灾信号自动传送给控制器,控制器接到火灾信号后立即发出声光报警,同时接通电源,启动灭火装置,达到灭火的目的。工作人员发现火灾后,也可手动按下相应防护区的紧急启动按钮,进行灭火。
6、对无人看守场所,系统应处于自动状态;对有人值守场所,系统应设在手动状态。